教育審計是教育系統內部審計機構、審計人員對財務收支、經濟活動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獨立監督、評價的行為。教育審計的主要目的是促進教育行政部門和單位遵守國家財經法規,規范內部管理,加強廉正建設,維護自身合法權益,防范風險,提高教育資金使用效益。教育系統內部審計機構在本部門、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的領導下,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以及上級部門和本部門、本單位的規章制度,獨立開展內部審計工作,對本部門、本單位主要負責人負責并報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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