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審計的方法主要包括:
1、調查表法,即根據審計工作的要求事先擬好需要了解的問題,設計好調查表格,發給有關人員征求意見的方法;
2、流程圖法,即用各種符號將某一種業務程序繪制成一張工作流程圖的方法;
3、組織系統圖法;即是審查被審計單位組織機構是否健全、分工是否明確的主要方法;
4、金額法,即將管理得失數量化,用貨幣數量來表達的一種方法,也是計算管理得失的一種算賬法;
5、評分法,即將管理工作和管理人員素質劃分成若干個部分分別評定分數,并計算總分,據以評價管理工作和管理人員素質優劣的方法;
6、審計調查,即根據審計目標,就某一專門問題向被審計單位相關部門和人員進行詢問、查檔、綜合分析,并在此基礎上寫出專門報告的一種審計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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