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通知審計又稱為“不事先通知審計”、“突擊審計”,是在對被審計單位實施審計之前,不預先把審計的目的、內容和日期通知被審計單位而進行的審計,可以有效防止人為調賬現象的發生。審計人員在審計時可以借助一些輔助審計軟件將該單位的電腦原始賬務數據拷貝下來,再按事先擬訂的審計工作方案的要求,對其實施有效審計。
采用不通知審計目的在于使被審計單位或被審計者事前不知情的情況下接受審查,沒有時間去弄虛作假、掩飾事實真相,便于取得真實的審計效果。這種審計方式主要用于對貪污盜竊和違法亂紀行為進行的財經違紀審計。
會計網所有內容信息未經授權禁止轉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違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不良信息舉報電話:15820538167。
滬公網安備 31010902002985號,滬ICP備19018407號-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會計網,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聯網舉報中心 中央網信辦舉報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