遞延資產審計的目標有以下四項:
1、確定遞延資產會計政策是否恰當;
2、確定遞延資產入賬和轉銷的記錄是否完整;
3、確定遞延資產年末余額是否正確;
4、確定遞延資產在會計報表上的披露是否恰當。
遞延資產審計主要是審查開辦費的開支內容是否符合財會制度的規定,同時,審查開辦費的攤銷方法是否正確,以及審查固定資產修理支出的概算是否合理、費用支出是否合規、其攤銷方法及攤銷數額是否正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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