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前調查的方法主要包括:
1、審計人員通過走訪被審計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和財政、稅務、銀行等專門機構以收集有關資料以及了解被審計單位的相關情況。
2、審計人員通過調閱以前年度的審計檔案等途徑獲取所需要的資料,以了解以前年度審計中所發現的問題。
審前調查是在下發審計通知書之前,審計人員就審計的內容范圍、方式和重點至被審計單位及相關單位,初步進行調查并了解其基本情況以掌握第一手資料的一項調查活動,是審前準備階段的一項重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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