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裝物審計是對企業包裝物的收入、發出、使用、攤銷,維修、報廢以及賬務處理等事項所進行的審計活動,主要適用于對各類生產企業和商業企業、物資供銷企業的審計。開展包裝物審計工作,審計人員首先應獲取或編制包裝物明細表,復核加計是否正確,并核對與總賬數、明細賬合計數是否相符,同時抽查核對明細賬是否與倉庫臺賬、卡片記錄相符,然后將期末包裝物余額與上期期末余額進行比較并分析其波動原因,對大額異常項目進行調查,最終出具包裝物審計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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