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審計獨立性指注冊會計師在執行審計業務和出具審計報告時,應在實質上和形式上獨立于委托單位和其他機構的原則,主要包括實質上獨立和形式上獨立,其中實質上的獨立指注冊會計師在審計過程中應當保證公正無偏的態度,不能主觀偏袒任何一方的當事人,形式上的獨立性指審計人員與委托人和被審計單位之間應當不存在任何特殊利益關系。
保持民間審計的獨立性,有利于確保審計工作結果的真實性和可靠性,同時也促進了社會審計工作的穩定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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