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估審計風險是審計人員接受審計項目后,在初步了解被審計單位基本情況的基礎上,采用一定的審計手段,發現所評估的項目可能存在的審計風險,也是導致財務報表產生重大錯報和漏報的可能性。評估審計風險是客觀的存在,不受審計人員的影響和控制。
評估審計風險主要與被審計單位本身的各方面情況有關。被審計單位的規模越大、經營性質越復雜、內部控制越弱、管理當局的可信賴程度越低,則評估審計風險也就越高。
注冊會計師應當考慮重要性與審計風險之間存在的反向關系。評估審計風險與審計重要性之間成反向關系時,表明評估審計風險越高,所確定的重要性水平就越低,才能保證終極審計風險在一定水平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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