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門審計的特征具體如下:
1、開門審計是一種開放式審計思維方式;
2、開門審計是一種審計取證方式,是為全面實現(xiàn)審計目標而采取的特殊審計方法和審計步驟;
3、開門審計是一種項目管理走向規(guī)范化并不斷優(yōu)化的過程,有利于被審計單位項目、資金的后續(xù)管理走向規(guī)范,有利于審計整改落實;
4、開門審計是一種審計公開方式,有利于建立與被審計單位、與群眾的良性溝通,有利于提高審計結果的公信力;
5、開門審計是一種調查研究方法,有利于下情上達,審計報告中汲取的批判性或建設性意見對管理層完善決策不可或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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