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責任審計原則是進行經濟責任審計的準則和行為規范。經濟責任審計原則主要有以下四個方面內容:
1、權利和責任對應的原則:即根據享有經濟權力的大小來確定應該履行經濟責任的范圍和內容并明確劃分不同責任期間的責任歸屬;
2、適時性原則:經濟責任審計強調時間要求,必須在規定的時限內適時完成;
3、維護責任雙方利益的原則:在開展經濟責任審計時,要依據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規、制度,監督雙方履行各自的經濟責任,同時在保護雙方在履行應盡義務的前提下取得合理利益;
4、相關性原則:在確定審計規劃、制定審計程序、搜集審計證據時,要以是否與經濟責任的履行情況為標準來確定審計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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