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金流量表審計目標有以下四個:
1、審查核實企業一定會計期間現金流量信息的存在或發生;
2、審查確認企業一定會計期間現金流量信息的完整性;
3、審查認定企業一定會計期間現金流量信息正確性及合規性;
4、審查認定企業一定會計期間現金流量的表達與披露是否充分、適當,認定現金流量表中特定組成要素是否適當分類和披露,有關交易事項數額計算填列截止期是否恰當。
現金流量表審計是審計人員依照審計依據和標準對會計主體披露的現金流量情況、歸還借款、支付股利能力及整體財務狀況真實性、合法性、正確性和公允性進行的審計監督、鑒證、評價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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