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審計機關是代表國家依法行使審計監督權的行政機關,具有憲法賦予的獨立性和權威性,主要包括國務院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審計機關,即中央國家的審計機關和地方的國家審計機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規定,國務院各部門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門的財政收支,國有的金融機構和企業事業組織的財務收支,以及其他依照本法規定應當接受審計的財政收支、財務收支,依照本法規定接受審計監督。
設立國家審計機關的目的在于促進被審計單位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制度以及促進被審計單位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等。
會計網所有內容信息未經授權禁止轉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違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不良信息舉報電話:15820538167。
滬公網安備 31010902002985號,滬ICP備19018407號-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會計網,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聯網舉報中心 中央網信辦舉報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