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存收益審計是對企業按國家有關規定從利潤中提取的各種公積金,包括生產發展基金、后備基金、風險基金等,以及企業留于以后年度分配的利潤或待分配利潤等事項所進行的審計活動。開展留存收益審計活動要求審計人員重點查明被審計單位留存收益形成的合理性、合法性、計算的準確性,以及是否按規定進行賬務處理和是否根據會計準則的要求在財務報表上加以客觀公正的反映,同時要查明企業是否按規定的利潤分配方法和程序計算和結轉留存收益,是否存在弄虛作假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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