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方案的目的包括:
1、指導內(nèi)部審計人員收集與審計目標相關的、充分的、可靠的、有效的證據(jù)。
2、確定審計目標和重點審計范圍并正確指導審計人員的工作。
3、為組織和編制審計工作底稿等工作提供符合邏輯的結構。
4、為審計工作分配責任。
5、為審計報告的撰寫提供符合邏輯的結構和內(nèi)容。
審計方案是對具體審計項目的審計程序及其時間等所做出的詳細安排,項目的審計方案一般應當在審計實施階段前編制完成,并經(jīng)內(nèi)部審計機構負責人進行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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