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復核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包括:
1、審計復核機構和人員不健全;
2、審計復核的時機滯后;
3、審計復核不具有可操作性。
審計復核是審計機關內部的復核機構或者專職復核人員,依法對審計意見書、審計決定書、審計建議書、移送處理書代擬稿以及所附審計報告等材料進行審核并提出復核意見的行為。審計復核的內容主要包括審計單位對審計法定程序的復核、對審計證據的復核、對運用法律法規及規章適當性的復核、對審計評價的復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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