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審計的特點有:
1、獨立性強。這體現在多方面,比如審計機構是單獨設置的,審計經費及收入有穩定的來源,人事任命也是獨立的;
2、強制性大。國家審計在整個審計組織體系中占主導地位,被審計單位必須無條件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檢查;
3、權威性高。規范國家審計行為的《審計法》在規范國家審計監督制度方面,是僅次于憲法的國家法律,地位比較高;
4、綜合性廣。國家審計的監督面廣,從不同側面、不同環節上監視著經濟活動的運行軌跡;國家審計的監督層次廣,通過大量的微觀審計,直接督導微觀主體依法開展經濟活動,間接提高宏觀經濟效益。
會計網所有內容信息未經授權禁止轉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違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不良信息舉報電話:15820538167。
滬公網安備 31010902002985號,滬ICP備19018407號-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會計網,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聯網舉報中心 中央網信辦舉報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