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抽樣是注冊會計師對具有審計相關性的總體中低于百分之百的項目實施審計程序,使所有抽樣單元都有被選取的機會,為注冊會計師針對整個總體得出結論提供合理基礎。其中,總體是指注冊會計師從中選取樣本并期望據此得出結論的整個數據集合,而抽樣單元是指構成總體的個體項目。
注冊會計師需要確定用以選取測試項目的方法能夠有效實現審計程序的目的,而審計抽樣就是其中的一種方法。在使用審計抽樣時,注冊會計師的目標是為得出有關抽樣總體的結論提供合理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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