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人員是審計機關或者其他審計機構中從事審計工作的專門人員。審計人員應當具備與從事的審計工作相適應的專門知識和業(yè)務能力。
審計人員執(zhí)行職務時應遵循回避原則、保密原則和受法律保護原則。回避原則是指審計人員在辦理審計事項時,與被審計單位或者審計事項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保密原則是指審計人員對其在執(zhí)行職務中知悉的國家秘密和被審計單位的商業(yè)秘密,負有保密的義務;受法律保護原則是指審計人員依法執(zhí)行職務,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拒絕、阻礙審計人員依法執(zhí)行職務,不得打擊報復審計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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