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表示意見審計報告的注意問題有:
1、不要對無法按審計準則的要求搜集到足夠的審計證據的事項輕易表態(tài),更不能因為審計收費而隨便作出審計結論,否則會加大審計風險;
2、如果按照審計準則的要求已搜集到充分的審計證據,證明了違法亂紀行為或嚴重誤報,就應該出具表示否定意見或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而不能用拒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來代替,為被審計單位掩飾錯誤;
3、如果審計人員已按審計約定書的內容對被審計單位的年度會計報表實施了審計之后才發(fā)現有失獨立性,應出具拒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并在審計報告中指明情況。
會計網所有內容信息未經授權禁止轉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違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不良信息舉報電話:15820538167。
滬公網安備 31010902002985號,滬ICP備19018407號-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會計網,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聯(lián)網舉報中心 中央網信辦舉報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