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收票據審計目標包括:
1、確定應收票據是否存在;
2、確定應收票據是否歸被審計單位所有;
3、確定應收票據增減變動的記錄是否完整;
4、確定應收票據是否有效,可否收回;
5、確定應收票據年末余額是否正確;
6、確定應收票據在會計報表上的披露是否恰當。
應收票據審計是對應收票據會計科目進行的審計,應收票據是以書面形式表現的債權資產,其款項具有一定的保證,經持有人背書后可以提交銀行貼現,具有較大的靈活性,一般需要結合企業賒銷業務進行審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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