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行政賠償請求人指依法有權向國家請求稅務行政賠償的人,即因稅務機關及稅務人員違法行使職權行為而使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然后依法請求國家予以賠償的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其中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主要包括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組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規定,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對稅務機關所作出的決定,享有陳述權、申辯權;依法享有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請求國家賠償等權利。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有權控告和檢舉稅務機關、稅務人員的違法違紀行為。
會計網所有內容信息未經授權禁止轉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違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不良信息舉報電話:15820538167。
滬公網安備 31010902002985號,滬ICP備19018407號-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會計網,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聯網舉報中心 中央網信辦舉報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