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交稅費審計目標包括:
1、確定資產負債表中記錄的應交稅費是否存在;
2、確定所有應當記錄的應交稅費均已記錄;
3、確定記錄的應交稅費是被審計單位應當履行的償還義務;
4、確定應交稅費以恰當的金額包括在財務報表中,與之相關的計價調整已恰當記錄;
5、確定應交稅費是否已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在財務報表中作出恰當列報。
應交稅費審計是審計企業在一定時期內取得的營業收入和實現的利潤,要按規定向國家交納相應的稅金。由于應交稅費項目與國家的稅法及稅務機關的征管工作緊密相連,因此審計人員對于應交稅費的項目審計更要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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