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法是國家權力機關及其授權的行政機關制定的調整稅收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稅法的調整對象就是稅收關系,是稅法主體在各種稅收活動過程中形成的社會關系的總和。稅法不是單純意義上的實體法或程序法,而是實體性法律規范和程序性法律規范的統一體。
稅法的特點具體如下:
1、稅收立法權限具有多層次性,表現形式具有多樣性;
2、稅收法規結構具有規范性;
3、稅法具有相對穩定性和適當靈活性;
4、實體性規范和程序性規范具有統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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