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貼計稅是國家稅務總局就企業向職工發放交通及通訊補貼扣繳個稅等相關問題進行明確的行為。我國的補貼計稅主要體現在企業所得稅的計征及扣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準予扣除。工資薪金,是指企業每一納稅年度支付給在本企業任職或者受雇的員工的所有現金形式或者非現金形式的勞動報酬,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年終加薪、加班工資,以及與員工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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