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利所得稅的計算公式為:紅利所得應納稅額=股息、紅利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每次收入額×20%。
紅利所得稅是對個人擁有債權、股權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進行征收的個人所得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百分之二十的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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