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轉債即“可轉換公司債券”,是一種被賦予了股票轉換權的公司債券,發行公司事先規定債權人可以選擇有利時機,按發行時規定的條件把可轉換債券轉換成發行公司的等值普通股票。可轉換債券具有股票、債券雙重性質,其利息固定,在換股時通常產生溢價。其發行人具有到期前贖回權,投資者則具有到期前回售權。
當投資者不太清楚發行公司的發展潛力及前景時,可先投資于可轉換債券。待發行公司經營業績顯著,經營前景樂觀,股票市場看漲時,便可將債券轉換為股票,以受益于公司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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