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稅務審計的工作原則分為對內和對外兩個方面。具體如下:
1、對內。應嚴格按照工作程序做到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確保準確有效地執行稅收法律、法規;
2、對外。應以事實為依據,以稅收法律、法規、規章為準繩,做到執法規范、定性準確、處罰適度。
涉外稅務審計是涉外稅務機關依據國家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對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及其雇員,以及從事獨立個人勞務的外籍人員依法履行納稅義務、扣繳義務情況進行的審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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