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至到期投資指的是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額固定或可確定,且企業有明確意圖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資產。根據《企業會計準則》及《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可知,“持有至到期投資”變更為“債權投資”,科目核算企業以攤余成本計量的債權投資的賬面余額,可按債權投資的類別和品種,分別對“面值”“利息調整”“應計利息”等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非衍生金融資產屬于金融工具的分類,金融工具也稱為信用工具,是以書面形式發行和流通、借以保證債權人或投資人權利的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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