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匯算清繳是稅務局為了保證稅款及時、均衡入庫,在年度終了后,以納稅人的全年應稅收入額為計征依據,根據稅法規定的稅率計算征稅的一項稅款匯總結算清繳工作。在實際工作中,匯算清繳一般采取分月、分季預繳稅款、年終匯算清繳、多退少補的征收辦法。
根據現行所得稅法的規定,凡財務會計制度健全、賬目清楚,成本資料、收入憑證、費用憑證齊全,核算規范,能正確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經稅務機關認定適用查賬征收的企業,均應當在年終進行所得稅的匯算清繳。納稅人應當在月份或者季度終了后十五日內,向其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會計報表和預繳所得稅申報表;年度終了后四十五日內,向其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會計決算報表和所得稅申報表,并在年度終了后五個月內結清應補繳的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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