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決賠款準備金也稱為“賠款準備金”,是指保險公司在會計年度決算以前發生保險責任而未賠償或未給付保險金,在當年收入的保險費中提取的資金。
提取未決賠款準備金的目的在于保證保險公司承擔將來的賠償責任或給付責任,切實保護被保險人及其受益人的權益。未決賠款準備金不是保險公司的營業收入,而是保險公司的負債。
需要提存未決賠款準備金的情形包括已經提出保險賠償或者給付請求,以及已經發生保險事故但尚未提出保險賠償或者給付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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