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貨單是輪船公司交給收貨人據以從船上或倉庫提取貨物的憑證。
在業務處理中,收貨人用提單向船公司換取提貨單,向海關辦理抵關納稅手續后,就可以憑提貨單從船上或倉庫提取貨物;當發去貨物已到而提單未到時,收貨人為信用證中申請人的,則可以填寫擔保提貨請求書,請求開證銀行簽署保證書,憑以向船只公司領取提貨單提貨;待提單到達時,再換回擔保提貨書,以解除銀行的責任。
提貨單的性質與提單完全不同。提單是指用以證明海上貨物運輸合同和貨物已經由承運人接收或者裝船,以及承運人保證據以交付貨物的單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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