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交稅費,是指企業根據在一定時期內取得的營業收入、實現的利潤等,按照現行稅法規定,采用一定的計稅方法計提的應交納的各種稅費,包括企業依法交納的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稅、教育費附加、礦產資源補償費等。
企業應當設置“應交稅費”科目,總括反映各種稅費的應交、已交等情況。企業不需要預計應交數所交納的稅金,如印花稅、耕地占用稅等,可以不通過本科目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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