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印花稅只對部分列舉的憑證征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所附《印花稅稅目稅率表》規定,印花稅具體類型及稅率如下:
1、財產租賃合同、倉儲保管合同、財產保險合同,適用稅率為千分之一;
2、加工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貨運運輸合同、產權轉移書據,稅率為萬分之五;
3、購銷合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技術合同,稅率為萬分之三;
4、借款合同,稅率為萬分之零點五;
5、對記錄資金的賬簿,按“實收資本”和“資金公積”總額的萬分之五貼花;
6、實行定額稅率:營業賬薄、權利、許可證照,按件定額貼花五元。
需注意的是,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對營業賬簿減免印花稅的通知》規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對按件貼花五元的其他賬簿免征印花稅,對按萬分之五稅率貼花的資金賬簿減半征收印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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