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審計的四種職能包括監督職能、控制職能、評價職能以及服務職能。其具體內容如下:
1、監督職能是內部審計的基本職能,對企業的規范化管理具有重要作用;
2、控制職能體現了內部審計的獨立性、權威性及全面性,是內部控制的特殊構成要素,也是對內部控制實施的再控制;
3、評價職能通過內部審計可以熟悉公司的生產經營情況和財務狀況,能更客觀公正地評價公司的管理情況和運行業績;
4、服務職能是內部審計可以通過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為管理層的決策、計劃、控制提供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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