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所也稱為財政所,財政所是縣(市、區)財政局的派出機構或鄉鎮政府所屬的財務職能部門,具體根據當地省級政府制定的財政所體制而定,屬于國家行政單位,主要承擔國家財政在鄉鎮一級的資金管理工作。財政所主要有以下職能:
1、落實兌現各級惠農補助資金,對農民的工作負擔及農村政策實施監管。
2、圍繞鄉鎮財源建設進行有效性管理。
3、負責農村財務管理指導、監督和審計的工作,依法代理村級財務工作、財政項目資金管理和鄉鎮政府機關財務代理。
4、對鄉鎮公有資產管理及村級集體資產監督管理。
5、鄉鎮財政預算的編制、執行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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