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捐款稅務計算公式:可稅前扣除額=利潤總額×12%。
公益性捐款指的是企業實際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準予結轉以后三年內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企業所得稅是對我國境內的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種所得稅。企業在進行企業所得稅的稅前扣除應當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配比原則、相關性原則、確定性原則以及合理性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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