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納稅憑證所需資料為:銀行扣費回單憑證;單位公章;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復印件并加蓋公章;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并注明“與原件相符”字樣;《開具納稅人證明申請表》并加蓋公章。
納稅憑證指的是完稅證明,完稅證明是由稅務機關開出的、證明納稅人已經完成納稅申報并完成稅費繳納行為的書面憑據,用于證明已完成的納稅義務。常見的完稅證明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通用完稅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通用繳款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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