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規模納稅人購進商品會計分錄為:
借:庫存商品(或原材料等科目)
貸: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等科目)
小規模納稅人購進商品時,應通過“庫存商品”或“原材料”等科目進行核算。小規模納稅人實行簡易辦法計算并繳納增值稅,購進貨物、應稅勞務或應稅行為時取得增值稅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一律不予抵扣,應直接計入相關成本費用或資產。“庫存商品”科目核算企業庫存的各種商品的實際成本或計劃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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