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金融企業提取風險準備金時:
借:利潤分配——提取一般風險準備
貸:一般風險準備
2、金融企業彌補虧損時:
借:一般風險準備
貸:利潤分配——一般風險準備補虧
金融企業提取風險準備金,然后用于彌補虧損,應當通過“利潤分配”相關二級科目以及“一般風險準備”科目核算。利潤分配是企業在一定時期(通常為年度)內對所實現的利潤總額以及從聯營單位分得的利潤,按規定在國家與企業、企業與企業之間的分配。一般風險準備,是指從事證券業務的金融企業按規定從凈利潤中提取,用于彌補虧損的風險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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