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記賬憑證進行補充應采用補充登記法。將少填的金額用藍字填制一張記賬憑證,并在“摘要”欄內注明“補充第X號憑證少計數”,并據以登記入賬。補充登記法適用于記賬后發現記賬憑證中應借、應貸的會計科目與方向均正確,但所填的金額的小于正確金額的情況。
記賬憑證也稱為“記賬憑單”,指的是以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為依據,按照經濟業務的事項的內容加以歸類,并據以確定會計分錄后所填制的會計憑證。它是登入賬簿的直接依據,常用的記賬憑證分為收款憑證、付款憑證、轉賬憑證三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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