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資產證券化是指資產所有者將部分流動性較差的資產通過組合,使得這些資產具有比較穩定的現金流,再經過提高信用,從而轉換為在金融市場上流動的證券的一項技術和過程。不良資產證券化(NPAS)包括不良貸款(NPL)、準履約貸款(SPL)、重組貸款、不良債券和抵債資產的證券化。不良資產證券化對加快批量處置不良資產,提高不良資產的處置效率與效益,解決商業銀行資產流動不足、資本充足率低等問題則具有重要意義。
不良資產證券化條件包括:在未來一定時期內有相對穩定的現金回流;現金的回流分布在整個證券的存續期內;不良資產足夠分散;資產要達到一定的規模;不良資產具有標準化、高質量的合同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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