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占用稅是指對占用耕地建房或從事其他非農業建設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稅。耕地占用稅計算時采用定額稅率,以納稅人實際占用的耕地面積為計稅依據,以每平方米土地為計稅單位。其計算公式為:
耕地占用稅應納稅額=實際占用耕地面積(平方米)×適用定額稅率;
耕地占用稅屬于企業固定資產價值,企業的耕地占用稅應當直接計入企業的工程成本中,并通過“在建工程”科目進行核算。會計分錄如下:
企業發生耕地占用稅時:
借:在建工程
貸:應交稅費——應交耕地占用稅
企業繳納耕地占用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耕地占用稅
貸:銀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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