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證合一后的納稅識別號是指18位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2016年9月,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于修訂納稅人識別號代碼標準的公告》中明確指出,已取得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法人和其他組織,其納稅人識別號使用18位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三證合一”是指將企業申請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三證合為一證。標準規定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是由18個阿拉伯數字或大寫英文字母表示,1位是登記管理部門代碼,1位是機構類別代碼,6位是登記管理機關行政區劃碼,9位是主體的標識碼,1位是校驗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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