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字發票,即增值稅紅字發票,指的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普通發票后,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應稅服務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發票作廢條件,或者因銷貨部分退回及發生銷售折讓等情形,按國家稅務總局的規定需要紅字開具的發票。
其中,增值稅專用發票是指增值稅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開具的發票,是購買方支付增值稅額并可按照增值稅有關規定據以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憑證;增值稅普通發票是指增值稅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服務時,通過增值稅稅控系統開具的普通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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