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動資金貸款管理暫行辦法》,是為了能夠更好的規范銀行業金融機構流動資金貸款業務的經營行為,加強流動資金貸款審慎經營管理,促進流動資金貸款業務的健康穩定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等法律法規而制定的部門規章。
《流動資金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由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第72次主席會議于2010年2月12日通過,并自發布之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設立的銀行業金融機構經營流動資金貸款業務,應遵守該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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