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是由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以及財政部于1995年2月15日進行發布的部門規章,制定該辦法目的是加強國家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維護資產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資產使用效益,保證國家行政機關履行職責和促進各項事業發展。
2008年1月31日,財政部發布《財政部關于公布廢止和失效的財政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目錄(第十批)的決定》,對《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進行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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