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退稅條件為納稅人平時多預繳了個稅,只要納稅人平時因為扣除不足或未申請扣除等原因多預繳了稅款,都可以申請退稅。在本年度有符合享受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但預繳稅款時沒有扣除的,可以在年度匯算時填報相關信息后補充扣除。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關于辦理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個人所得稅退稅條件為年度綜合所得年收入額不足6萬元,預繳過個人所得稅的;年度有符合享受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預繳稅款沒有申報扣除的;因年中就業、退職或者部分月份沒有收入等原因,減除費用6萬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企業年金以及商業健康保險等扣除不充分的;沒有任職受雇單位,僅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需要通過年度匯算辦理各種稅前扣除的;納稅人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年度中間適用的預扣率高于全年綜合所得年適用稅率的等;預繳稅款時,未申報享受或者未足額享受綜合所得稅收優惠的以及有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支出,預繳稅款時未辦理扣除的。
會計網所有內容信息未經授權禁止轉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違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不良信息舉報電話:15820538167。
滬公網安備 31010902002985號,滬ICP備19018407號-2, CopyRight ? 1996-2025 kuaiji.com 會計網,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聯網舉報中心 中央網信辦舉報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