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碩士考試是指會計碩士專業學位考試,英文簡稱“MPAcc”,是經教育部、國務院學位辦批準設立的一種專業學位。會計碩士專業學位目標是培養高層次、應用型會計專門人才,其招生對象、課程設置、培養方式以及知識和能力結構等應遵循面向會計職業的原則。
會計碩士考試招生對象為具有國民教育系列的大學本科畢業生(一般應具有學士學位)、或具有國民教育系列且具有兩年工作及以上經驗的大學專科畢業生。入學考試分為初試和復試兩個階段。初試采取全國聯考、統一命題、統一閱卷的筆試形式,考試設有《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和《英語二》兩科;復試則采取筆試與面試結合的形式,最終綜合考慮考生初試、復試、個人經歷和工作業績情況進行錄取。修滿規定學分并通過論文答辯者,可被授予會計碩士專業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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