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賬外匯也稱“清算外匯”、“協定外匯”或“雙邊外匯”,是指記載在雙方指定銀行戶上的外匯。未經有關外匯管理部門的批準,記賬外匯不能轉換為別國貨幣,且通常只能根據有關協定在協定國之間使用。在清算(支付)協定下,兩國之間的貿易往來無須逐筆結清,當一方完成一筆進口或出口交易時,兩國銀行根據協定分別記,將交易金額以記外匯記在雙方指定銀行的清算戶上,到協定的期限再清償雙方債權債務的戶差額。在國際貿易中,用記外匯清算結賬的進出口貿易叫做“記賬外匯貿易”。
記賬外匯的采用有利于促進國際貿易的發展,同時節省了現匯,是國際貿易活動中運用比較普遍的一種國際清算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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