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業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借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短期借款(或長期借款科目)
2、企業向個人進行借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借款人名稱
企業向別人借款時,應根據借款債權方的性質,通過“短期借款”或“其他應付款”科目進行會計核算。“其他應付款”科目核算企業除應付票據、應付賬款、預收賬款、應付職工薪酬、應付利息、應付股利、應交稅費、長期應付款等以外的其他各項應付、暫收的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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